天津2020年计划生育政策,二胎政策说明
近日,很多省的人大相继对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了修改,那么天津市计划生育最新政策是怎样的呢?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村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
我国关于农村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与城市有所不同。根据相关规定,女方为农村居民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一)一方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二)只生育一个孩子,男方的其他兄弟均无生育条件的。
(三)男方到无兄弟的女方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只有一个女孩的(本项规定只适用于女方姐妹中一人)。
(四)男方无兄弟且只有一个姐姐或者妹妹,只有一个女孩的。
(五)双方定居在人均土地五亩以上(以村计算)的沿海垦区,只有一个女孩的。
(六)一方以海洋捕捞为业五年以上,现仍从事海洋捕捞业,只有一个女孩的。
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但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以及在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中成建制由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自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五年内适用前两款规定。
三孩政策属于计划生育政策吗?
三孩政策的实施和配套措施仍然是计划生育。地方政府要按照国家政策和要求,完善和制定地方人口发展规划,支持家庭发展,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从家庭的角度出发,要互相尊重,互相爱护,平等协商,有计划、有责任地安排孩子的数量和时间。在人口个体发展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存在严重矛盾的地区,要加强宣传教育,使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与生育政策有效对接,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总而言之,就目前人口老龄化的情况而言,不容乐观,所以国家才在实行了二孩政策之后又开始了三孩政策,从而能达到鼓励生育的目的。
甘肃省2020年二胎政策说明
根据《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安排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子女经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再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第十七条夫妻已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不得以子女已送养为理由申请再生育。
夫妻申请再生育子女时,合法收养的子女不参与家庭子女数的计算。
第十八条民族自治地方的夫妻双方均系农村居民,其中双方或者一方系东乡、裕固、保安族以及居住在人口稀少的牧区、林区的藏、蒙古、撒拉、哈萨克族,已生育两个子女,要求再生育的,可安排再生育一胎子女。
综上便是关于“甘肃省2020年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介绍,希望上述内容能够有效帮助到大家。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各个地区的发展不同,所以制定的相关规定都是不同的。因此,上述生育政策只针对甘肃省内的朋友参考,其他地区的朋友还需要到当地的相关部门进行了解。
广东省2020年二胎政策说明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十八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的,属于超生。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
(一)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者两个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两个或者以上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生育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五)再婚夫妻经批准再生育的子女,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六)因子女死亡无子女的,可再生育两个子女;
(七)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除前款规定的条件外,因特殊情况可以再生育的条件,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报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对再生育子女的申请作出的批准,应当报上一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
夫妻一方为本省户籍,另一方为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以上便是关于“广东省2020年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够有效帮助到大家。若大家对上述计划生育政策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联系当地有关部门进行更细致的咨询。